婚前房产,协议共有后可以撤销吗。 我婚前有房产一套,登记一年后才办理婚礼,为了表示诚意办婚礼的时候我写了房产夫妻共有,并且各自有50%,说以后房本给加名字,结果婚礼结束以后3个月他就要离婚,不过还没有办理过户也没有公证,请问:
这属于赠与还是婚内协议,我是否有权利撤销,法院会如何判。
这属于赠与还是婚内协议,我是否有权利撤销,法院会如何判。
2012-12-01 22:04 robin1……(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2年12月01日 22时06分
未公证的,在加名前随时可撤销赠与,撤销赠与的,房屋仍归你所有。
2 孙新律师 2012-12-01 22:06
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赠与
3 110网律师 2012-12-01 22:13
你好:不能撤销
4 常路律师 2012-12-01 23:41
您好,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赠与,详情来电咨询。
5 张律师 2012-12-02 00:24
加名前随时可撤销赠与
6 谷友军律师 2012-12-02 07:38
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赠与
7 赵江涛律师 2012-12-02 07:45
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赠与。
8 孙新律师 2012-12-02 08:06
赠与的财产的权利还没有转移,您可以撤销赠与。法院会支持您的,您能胜诉。
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9 李建成律师 2012-12-02 14:41
变更登记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