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您好有件事想咨询一下,前几天晚上和几个朋友在一家自助火锅喝酒,喝酒期间我和朋友几个开玩笑说带几瓶饮料走,老板说不可以,我的朋友说给钱,他说不行;当时我有点喝多了,和他争吵。话不投机他先动手打了我一拳,把脸 鼻子打破了。随后我俩就撕打在一起把桌子给弄倒了,上面的锅子里面有汤把我们俩都给烫了。我烫的是胳膊。他烫的是后背。然后去医院救治。我想咨询一下我在此事当中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2010-06-05 18:30 周辉4428……(河北-沧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2010-06-05 18:32
一般情况下,要求互负赔偿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0-06-05 22:09
相互承担 相互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