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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准备离婚,可我们小两口的住房为公公的名字
公公准备离婚,可我们小两口的住房为公公的名字 公公婆婆准备离婚,婆婆已接到传票。公婆共有2套住房,一套为婆婆和小姑子居住,小姑子未婚,另一套在老公与我结婚时作为婚房,一直为我二人居住,购房时老公出过少量房款,无字据,房产证上为公公的名字,婆婆有部分现金存款。十年前,公公曾被判家庭,后写有悔过书,并愿意净身出户,后婆婆原谅,继续共同生活。两年前因小纠纷,公公离家出走,现已上诉,要离婚,财产分割。请问会否要求我们退回婚房?
房内装修、家具均由婚后小两口添置,现育有一不足两岁的小孩。
2012-11-30 10:38 困境中的人伤……(河北-廊坊)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2-11-30 10:47
房屋不是你们夫妻共有,但你们有权要求产权人返还装修
2 孙新律师  2012-11-30 10:50
——房屋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谁的名下即为谁所有,房屋不属于你们夫妻的,那么你们无权主张,但是可以要求返还装修费用。如有需要,可以致电咨询。
3 章丘胡安昭律师  2012-11-30 10:51
从您的表述来看,房子是属于你公公的,你们并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4 胡爱军律师  2012-11-30 11:27
房屋不是你们夫妻共有,你们只是居住,是否会要求退回,需看法院如何判决,及权利人是否主张
5 汪月霞律师  2012-11-30 11:46
可以,你们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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