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无证违法经营村长要担责吗 火灾肇事者是一个69岁的孤寡人,原本是和其他人一样去敬老院的,但是他没去敬老院而是留在家里,每年给他低保生活费,火灾肇事者从2015年起他在家里办起家庭小作坊专门生产烧木炭出售卖钱,生产经营木炭生意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属于无证经营,用明火生产出来的木炭产品都储存在木质结构的房屋内保存,木质结构房屋仓库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没有配备消防设施,就这样持续生产经营3年,在2018年3月30日上午,火灾肇事者上山去打柴,因家里无人看管,(经消防队调查事故原因是遗留火种引燃的周围可燃物)仓库内的木炭中有遗留火种引燃的周围可燃物发生了火灾,烧毁民房3栋及村委新办公大楼,有12家人的财产合计500多万元全部损失。请问:(1)村长在这几火灾中有没有玩忽职守罪的责任?(2)村长有没有负连带的赔偿损失的责任?
2018-06-18 21:59 交朋友1(浙江-丽水)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8-06-18 22:37
1,要具体分村长的职责问题。2,先分析1.
2 徐岳律师 2018-06-18 23:28
村长一般无责
3 冯倩雯律师 2018-06-19 11:15
1,要具体分村长的职责问题。2,先分析1. 有需要的话可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