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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03年1月21号登记结婚的,婚后因感情不和,2009年离婚
您好,我是2003年1月21号登记结婚的,婚后因感情不和,2009年离婚 您好,我是2003年1月21号登记结婚的,婚后因感情不和,2009年离婚,2011年我又登记在婚了,现在为办理户口出问题了,派出所让我出示我与前段婚姻的结婚申请表复印件,可我前段婚姻登记处已经不在了,档案馆里也没有我的资料,我现在该怎么办,没有前段婚姻登记处的申请表复印件,我就办不了户口,请律师专家帮帮我,我该怎么办!!!
2018-06-18 20:20 ask201……(北京-丰台区)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8-06-19 12:38
可起诉登记机关
2 杨小勇律师  2018-06-18 20:22
可起诉登记机关
3 申维丰律师  2018-06-18 20:30
您好,可起诉登记机关
4 赵江涛律师  2018-06-18 20:53
可以 起诉
5 徐卫东律师  2018-06-18 20:59
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6 怀向阳律师  2018-06-18 22:20
可起诉登记机关
7 宋超律师  2018-06-19 08:45
你好,可以起诉民政局
8 冯倩雯律师  2018-06-19 11:37
你如你所说,我认为: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9 何峤巍律师  2018-06-19 14:39
可起诉登记机关
10 闫燕律师  2018-06-21 09:41
可起诉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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