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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殴事件
斗殴事件 为了能说明事件过程,对打架的三方称为甲和乙与丙。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某天晚上,甲喝了醉酒打电话邀乙出来谈话,乙接到电话后,以为有急事,按甲说出地方去和甲谈话。丙(乙的父亲)也跟乙着去,到甲说的地方时,甲和乙在谈话过程发生争执,丙见状把甲和乙拉开,甲醉酒情况下动手先打了丙(事后:头部皮外伤和后续并突发症)。乙气愤,遂把甲打成轻伤(事后:多处皮外伤和手部骨折)。事后,甲按法律程序,将乙告于法庭。我想咨询的是,丙是否可以将甲也告于法庭?文笔有限不知是否已经描述清楚,谢谢解答
2012-11-29 18:12 mlh_li……(广西-崇左)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艺平     金牌律师  电话:13978859865  2012-11-29 20:11
丙可以起诉甲要求赔偿。
2 110网律师  2012-11-29 18:45
你好:最好请律师当面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2-11-29 20:27
可 以的
4 罗海华律师  2012-11-29 23:06
你好,丙可以起诉甲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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