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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律师您好:五保叔叔的遗产侄女有没有权利承,曾要求共同居住但叔叔觉得我们农村不好耍
龙律师您好:五保叔叔的遗产侄女有没有权利承,曾要求共同居住但叔叔觉得我们农村不好耍 龙律师您好:五保叔叔的遗产侄女有没有权利承,曾要求共同居住但叔叔觉得我们农村不好耍,因为区域原因没有共同居住,只是平时去看看,最后一次去探望时说已经去世了,叔叔留下一套房产,居委会说归他们所有,我想问问侄女有没有权利要回。
2018-06-15 09:00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8-06-15 09:27
您好,没有权利继承
2 郎海华律师  2018-06-15 09:05
可以的
3 李大贺律师  2018-06-15 09:07
委托律师出具可行性解决方案。
4 邹连香律师  2018-06-15 09:08
你好,老人生前是否有遗嘱?
5 李建军律师  2018-06-15 09:13
与龙律师私聊
6 唐丽娟律师  2018-06-15 09:18
你好,侄女是没有继承权
7 钟如超律师  2018-06-15 09:19
遗嘱需以法定程序、条件进行,否则视为无有效遗嘱,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由法定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第一,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第二,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三,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第四,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第五,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六,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七,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可以热线咨询
8 陈铠楷律师  2018-06-15 09:34
你好,侄女是没有继承权
9 李晓玲律师  2018-06-15 09:52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10 郑凤丹律师  2018-06-15 10:30
你好,如其叔叔没有立遗嘱或遗嘱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
11 陈晓云律师  2018-06-15 13:15
尽赡养义务的可以此为由要求分
12 孙新律师  2018-06-15 13:56
您父亲是否在世?
13 冯倩雯律师  2018-06-15 15:43
您好,没有权利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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