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抚养费问题 离婚,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抚养费问题
2018-06-15 08:28 77(河南-新乡)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8-06-15 08:38
你好,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作出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具体而言,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生活的。
(二)父方或者母方均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好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可作为子女随父或者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四)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周岁以上的,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
(五)抚养费按对方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生活的。
(二)父方或者母方均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好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可作为子女随父或者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四)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周岁以上的,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
(五)抚养费按对方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8-06-15 09:03
你好,法院对孩子抚养权是看双方的经济收入,由更能给好的经济条件的一方抚养,未抚养的一方按照当地生活水平每月支付一定抚养费;或者双方协商由哪方抚养,并签订相关抚养费支付协议。
3 110网律师 2018-06-15 08:29
详细说明问题。
4 郎海华律师 2018-06-15 08:32
多大的孩子
5 110网律师 2018-06-15 08:34
你好,有什么问题请留言,我会在看到的第一时间回复你的。
6 周三明律师 2018-06-15 08:34
具体什么情况,你可以来电咨询
7 喻兵兵律师 2018-06-15 08:37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8 110网律师 2018-06-15 08:49
你好可以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
9 邹连香律师 2018-06-15 08:50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呢?
10 耿武杰律师 2018-06-15 09:01
具体问题你可以直接和我电话沟通。
11 110网律师 2018-06-15 09:48
请致电联系
12 陈铠楷律师 2018-06-15 10:02
直接说问题才好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