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共同居住人是怎么认定的? 各位律师好
我是知青回沪子女,2006年的时候户口签入要动迁的房屋并实际入住,2009年我自行购房后搬出不再居住了,2012年房屋动迁了,我这种情况算共同居住人么?可以享受动迁利益吗?
我是知青回沪子女,2006年的时候户口签入要动迁的房屋并实际入住,2009年我自行购房后搬出不再居住了,2012年房屋动迁了,我这种情况算共同居住人么?可以享受动迁利益吗?
2012-11-29 11:17 barton……(上海-普陀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1-29 12:11
符合同住人条件,问题是家庭内部要意见一致。
2 王永奎律师 2012-11-29 12:21
严格来讲,在本市有其他住房的人不能认定为同住人,尚需要结合个案情况具体分析。 我的补充: 2012-11-29 13:15
属同住人!
3 孙新律师 2012-11-29 12:52
算。应该给予相应补偿。
4 110网律师 2012-11-29 13:00
属于同住人
5 110网律师 2012-11-29 13:02
你好!你应当算共同居住人,属于动迁安置对象。
6 孙新律师 2012-11-29 14:09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7 姚艳艳律师 2012-11-29 22:22
您好,这种情况算是同住人的,我办理过很多拆迁纠纷,需要帮助电话联系我面谈、
8 张向锋律师 2012-11-30 12:55
如是公租房,属于共同居住人,可以享受动迁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