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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纠纷
租赁纠纷 我的房子租给对方,协议为两年期限,租金半年一付,对方租住了半年不住了,我可以根据协议向对方索要后一年半的租金吗?
    房屋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住房期间内甲方保证乙方水、电齐全和维修。
    二、房共有正屋3间,厨房1间,共计4间,乙方进屋日期算起。
    三、房费每年3600元整,分二次付清,每半年付一次(1800元),半年到期后再交后半年房费1800元。
    四、乙方在住房期间甲方不得用任何理由要回房子,乙方提前自愿不住房费不退。乙方在住期间房屋如有损坏,乙方负责。
    五、出租时间为二年,出租期间不得由任何变动和涨价。
    六、双方在租住期间必须遵守合同。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012-11-29 00:06 jinchu……(山东-聊城)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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