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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11年1月入职这公司,外派片区主管经理。到2017年3月2日被调回另行安排
您好:我是2011年1月入职这公司,外派片区主管经理。到2017年3月2日被调回另行安排 您好:我是2011年1月入职这公司,外派片区主管经理。到2017年3月2日被调回另行安排,是老板与另家公司合资办的分公司,工资谈定7000元,由于他们的协议没签,经营不到三个月。回来后停职,找又去找公司后另行安排可是每月只发2000元,干了2个月,又停职8一10月份工资停发了。11月8日我又找公司领导解决,他们再次安排,我也服从了,工资3仠,我尽职尽责工作,到2018年3月5日因病请假半月,由于被上级和甲方领导给公司老板打小报告,说我假病。待我看病休假回来后,上了几天班后。3月26日老板说我没给他请假,又一次停职待岗了,这一停到今天。
现在社保也被停了。另外,我想咨询下我干了这些年能有什么补偿?
2018-06-13 18:04 ask201……(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8-06-13 22:54
您好,可以收集证据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可以按照工作年限要求经济补偿金,支付拖欠的工资,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2 徐卫东律师  2018-06-13 18:10
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3 赵江涛律师  2018-06-13 20:3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 怀向阳律师  2018-06-13 22:06
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
5 宋超律师  2018-06-13 23:11
你好,建议双方积极沟通协商,无法协商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
6 孙新律师  2018-06-14 09:54
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7 顾倩团队律师  2018-06-14 14:33
如单位涉嫌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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