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劳务工辞职赔偿问题!急!谢谢! 我的劳务派遣合同中第十三条:甲方于每月25日前以货币形式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今年有多个月都在25日后支付的工资!请问:1,我有权利申请赔偿么?-----如果以此为理由直接辞职(不去工作的厂子里签字)可以么?违法么?
2010-06-04 19:07 a111(辽宁-大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毛健民律师 电话:13624983548 2010年06月04日 22时31分
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2 110网律师 2010-06-04 20:16
你可以辞职,但应该告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