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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是怎么处理误工费和医药费
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是怎么处理误工费和医药费 9月20号在小区里撞倒人,对方伤的不严重,脚背淤肿、膝盖破皮。当时立马去医院拍了片,没什么骨头问题,开了消炎消肿的药,大概花了400不到。事发时,当事人手上的玉镯摔破了,她给我一个国税的发票说要我赔偿镯子8600元(说手镯发票遗失,补了一张国税的发票),最后保险公司鉴定过镯子和当事人协商赔偿1000元。过了一个半月大概11月初的时候对方说脚走路还痛,说医生建议做核磁共看看是否有骨裂,做了结果是有积水,没骨裂,建议休养。另外说膝盖的破皮要吃消疤痕的药,要吃3-6个月才见效,医生暂时开了2个星期的药(说是医院有规定不能一次开太多药量)   目前打算和我去结案但是有2个问题:1.让我赔2个多月的误工费,每个月不能低于3000,包括奖金和福利 (但是她的公司只给了工2200的工资证明)2.她说医生不给开长期的药量,怕结案后就不能继续赔偿药费 ,让我提前预支她消疤痕的药钱 。请问我现在的情况是直接交警大队结案,?还是先去保险公司核对受理各种发票,然后再去结案?
2012-11-28 15:24 19momo……(浙江-杭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年11月28日 15时26分
1,按照收入证明。
2,这个可以要求医院出证明。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11-28 16:53
有收入证明按这个;需要医生证明
3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11-29 06:40
让对方举证,没有的话,你可以拒绝。
4 朱新娟律师  2012-11-28 22:44
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让对方起诉解决,连同保险公司一并作为被告
5 110网律师  2012-12-01 13:17
关键是证据,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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