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耕地财产纠纷 我是农民,我哥是城市户口(1975年成年后迁出农村的),并且是国家公务人员(现已退休)。我父亲是在2004年去世,母亲2012年去世。我们县是在1998年最后一次分地,分包到户。当时我已成婚和父母不是一个户口本。因父母不想种地交公粮,把耕地归还村里,村里个人都不愿意耕种,当时村支书强制分给我家。我家开始耕种并交公粮。我父母在村边开荒了6分地,在随意耕种,也不用交公粮,后在04年父亲死后,没人耕种,也交给我耕种并交公粮了。国家从2006年开始不交公粮并于2007年开始发放粮食直补。我有8.81亩的粮补本和另外一个0.6亩的粮补本。合计4块地,我一直耕种。
从1986年我结婚后,已经与父母和哥哥分家,我还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姐姐嫁到隔壁村在当地务农,妹妹被哥哥带到城里是城市户口,2004年父亲去世前,父母都是和我共同在村里生活,不住一个宅子但离的很近,我有儿女,家庭负担也很大,孩子上学后,就开始出去外地打工,常年在外,媳妇儿女在家务农。父亲去世后,母亲身体也不太好,兄妹四人就商议每人照看3个月,刚开始几年,因为我不在家,母亲一直住在隔壁村的大姐家,我会按时付三个月的生活费,很感激姐姐照顾母亲这几年辛苦的付出(母亲是常年住姐姐家,并没有去哥哥和妹妹家里生活)。09年我女儿毕业,姐姐照顾常年也有困难,我女儿替我在家照顾老母亲三个月后才送给姐姐。2010年我跟兄妹商议,每年3个月变换一下方式,我今年照顾六个月,明年我就可以整年在外面打工,兄妹们也都同意。所以2010年我在家照顾母亲半年,当时母亲有高血压还有老年痴呆症。2012年过完农历年,我又带母亲去浙江打工9个月,大概在秋天送回到我哥在郑州的家里,后又继续回浙江打工。大概40天后,收到消息 母亲病逝,没等我回来,哥哥就已经火葬了母亲,费用是我承担的,回家后的丧礼也是我承担费用办的。钱我都是直接给的哥哥,但手续都在他的手里。母亲生病期间的医药费,从来都是大姐通知我,我哪怕再难再苦也从来没有不支付费用,不赡养老人。其中最困难的几年我挣得钱全部支付医疗费还不够,没往家里拿过钱给孩子媳妇,媳妇在家种粮的钱还要拿出来给母亲看病,我就是觉得兄妹们照看了母亲,我不能忘了自己的责任。我一直相信哥哥,他是商品粮,是有文化的人,是我家的主心骨,我只知道母亲病了,需要用钱,但是具体花了多少钱,我承担了多少,我并不清楚。从来都是哥哥要多少,我给多少,不够了我就去找亲戚借,借到给他。那几年亲戚朋友我都借遍了,现在还有一些债没还完。有一次,我知道媳妇手里有3000块的卖粮钱,问她要,她不给,后来动起手来,媳妇的肋骨断了两根,大舅哥也看不下去了,来说我,我当时就说即使离婚也得要娘。因为这事把媳妇娘家都得罪了。
2011年当时母亲还在世,哥哥的媳妇大嫂上门来找我,说退休了,想种点地,当时孩子都毕业出去打工了,我们的地也全部承包给了村里人。可大嫂都来说了,我想给谁种都一样,问她想种哪一块,她要了一块2亩地(后测量是1.99亩)。从2011年秋末哥哥家开始种这块地。实际上他并没有亲自种,又转包给大嫂的妹妹一家来耕种。在2014年我想要回去这2亩地耕种,大嫂说别人给一亩多少钱,她也给同样的,让她继续种吧。我并没有收到他的地款,她也不愿意归还土地。在2017年国家土地确权时,前两次确权这9亩多地,都在我的名下,第三次确权,我哥哥回家请当时的三队队长及村里干部吃饭后,其中1.99亩土地确权到了哥哥名下。后来在2011年11月土地证发下来以后,我才知道。我当时就找到村干部询问,村干部也证明是吃了饭才会这么做的。当时找我哥商量说把地还给我,哥哥通过村干部说给他五万块钱就可以还给我,我不同意。后来我在村里收集证据,证明分地时,交公粮时,以及领粮食直补时都是我的地,是村里搞错了。最后找了县农业局做了土地更正。强制作废了哥哥手里的土地证。
农业局也通知了哥哥,他的土地证作废。2018年6月1日,哥哥把我告到了农业局,写了一份仲裁申请。请律师给看看,我怎样答辩,才能要回自己的土地呢。
从1986年我结婚后,已经与父母和哥哥分家,我还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姐姐嫁到隔壁村在当地务农,妹妹被哥哥带到城里是城市户口,2004年父亲去世前,父母都是和我共同在村里生活,不住一个宅子但离的很近,我有儿女,家庭负担也很大,孩子上学后,就开始出去外地打工,常年在外,媳妇儿女在家务农。父亲去世后,母亲身体也不太好,兄妹四人就商议每人照看3个月,刚开始几年,因为我不在家,母亲一直住在隔壁村的大姐家,我会按时付三个月的生活费,很感激姐姐照顾母亲这几年辛苦的付出(母亲是常年住姐姐家,并没有去哥哥和妹妹家里生活)。09年我女儿毕业,姐姐照顾常年也有困难,我女儿替我在家照顾老母亲三个月后才送给姐姐。2010年我跟兄妹商议,每年3个月变换一下方式,我今年照顾六个月,明年我就可以整年在外面打工,兄妹们也都同意。所以2010年我在家照顾母亲半年,当时母亲有高血压还有老年痴呆症。2012年过完农历年,我又带母亲去浙江打工9个月,大概在秋天送回到我哥在郑州的家里,后又继续回浙江打工。大概40天后,收到消息 母亲病逝,没等我回来,哥哥就已经火葬了母亲,费用是我承担的,回家后的丧礼也是我承担费用办的。钱我都是直接给的哥哥,但手续都在他的手里。母亲生病期间的医药费,从来都是大姐通知我,我哪怕再难再苦也从来没有不支付费用,不赡养老人。其中最困难的几年我挣得钱全部支付医疗费还不够,没往家里拿过钱给孩子媳妇,媳妇在家种粮的钱还要拿出来给母亲看病,我就是觉得兄妹们照看了母亲,我不能忘了自己的责任。我一直相信哥哥,他是商品粮,是有文化的人,是我家的主心骨,我只知道母亲病了,需要用钱,但是具体花了多少钱,我承担了多少,我并不清楚。从来都是哥哥要多少,我给多少,不够了我就去找亲戚借,借到给他。那几年亲戚朋友我都借遍了,现在还有一些债没还完。有一次,我知道媳妇手里有3000块的卖粮钱,问她要,她不给,后来动起手来,媳妇的肋骨断了两根,大舅哥也看不下去了,来说我,我当时就说即使离婚也得要娘。因为这事把媳妇娘家都得罪了。
2011年当时母亲还在世,哥哥的媳妇大嫂上门来找我,说退休了,想种点地,当时孩子都毕业出去打工了,我们的地也全部承包给了村里人。可大嫂都来说了,我想给谁种都一样,问她想种哪一块,她要了一块2亩地(后测量是1.99亩)。从2011年秋末哥哥家开始种这块地。实际上他并没有亲自种,又转包给大嫂的妹妹一家来耕种。在2014年我想要回去这2亩地耕种,大嫂说别人给一亩多少钱,她也给同样的,让她继续种吧。我并没有收到他的地款,她也不愿意归还土地。在2017年国家土地确权时,前两次确权这9亩多地,都在我的名下,第三次确权,我哥哥回家请当时的三队队长及村里干部吃饭后,其中1.99亩土地确权到了哥哥名下。后来在2011年11月土地证发下来以后,我才知道。我当时就找到村干部询问,村干部也证明是吃了饭才会这么做的。当时找我哥商量说把地还给我,哥哥通过村干部说给他五万块钱就可以还给我,我不同意。后来我在村里收集证据,证明分地时,交公粮时,以及领粮食直补时都是我的地,是村里搞错了。最后找了县农业局做了土地更正。强制作废了哥哥手里的土地证。
农业局也通知了哥哥,他的土地证作废。2018年6月1日,哥哥把我告到了农业局,写了一份仲裁申请。请律师给看看,我怎样答辩,才能要回自己的土地呢。
2018-06-12 13:58 紫藤花园33……(河南-郑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06-12 14:02
这是可以先主管部门的
2 崔新江律师 2018-06-12 14:41
你可以拒绝对方的不合法的请求的啊。
3 单义律师 2018-06-12 15:53
你好,先找主管部门
4 冯倩雯律师 2018-06-13 11:10
你可以拒绝对方的不合法的请求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