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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已經給孩子上戶口,現與男方因感情不合分開.如何判定該關係,怎麼終止?會影響以後結婚么?
未婚生子,已經給孩子上戶口,現與男方因感情不合分開.如何判定該關係,怎麼終止?會影響以後結婚么? 未登記結婚,生育一小孩,已給孩子上戶口.現感情不和,已與男方分開.請問該關係是什麽?
如何終止該關係?
2012-11-28 13:00 z12355……(广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11-28 14:19
1994年2月之前开始同居关系,并且以夫妻关系对外的,视为事实婚姻,如果在此时间之后的同居关系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视为没有婚姻关系,可以自由结婚。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
2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1-28 14:39
您好!同居关系的话协议解除即可。
3   2012-11-28 19:28
必须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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