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这样处罚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合理么? 给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写明过程:当事人在小楼走出单元门时看到门被一块地板别着,就用脚踢掉木板,这时被一老年人看到,就和当事人说木板放在这是为了上下楼方便,之后与当事人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当事人一拳头打在老人左脸,导致老年人眼镜摔碎,左鼻梁出血,其后老年人拿起地板,在当事人身上捅几下。过程是这样。我想咨询一下根据我叙述这个过程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符合条理么?还有就是派出所都没给以协商的权利,就直接执法现以在监狱!我现在能做的是什么?
2012-11-27 19:23 l25060……(黑龙江-鸡西)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文东律师 2012-11-27 21:55
你好,建议你直接来电免费咨询,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