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遇到的她这样属于诈婚吗? 我和她认识有半年时间,然后结婚,婚后我们并没有发生不愉快的争吵只类的,但是婚后我发现她见过一次网有,然后提出来后她改了,可是她又要求出去打工,然后又一次我不知道是网友还是其他人,今年5月份她母亲股骨头坏死,她去照顾她母亲,她回来后我发现她手机里面的一条短信,大致内容是她以前和其他人有过孩子,现在来她家找她,我问她她说信则有不信则无,我又去质问她爸爸,他爸爸回去打了她,从此她在也不回来了,而且我要求很多次领结婚证明,她却一直不肯,请问我能起诉她诈婚吗?
2012-11-27 17:36 xs5211……(陕西-铜川)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2年11月27日 17时52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不能,没领结婚证属同居关系,你们目前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不能起诉对方诈婚,但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不能,没领结婚证属同居关系,你们目前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不能起诉对方诈婚,但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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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韩飞律师 2012-11-27 17:43
不能,没领结婚证属同居关系,你们目前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不能起诉对方诈婚,但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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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2-11-27 17:47
你好,你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以上答复,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有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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