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穿马路时,电动车在机动车道撞伤我,事故责任怎样认定? 今年10月31日早上与一同事一起上班途中,横穿马路至机动车道时,一辆电动摩托车快速行驶过来,将我撞倒,当时以为疼痛过了就没事,所以没有留对方电话号码,两人自行离开,过了三分钟后觉得疼痛未减轻,遂在同事帮助下去了医院,后动手术切除脾脏。像这种情况能申报工伤吗?附:1,过马路前我看了一下左右车辆,但因为后面公交车挡住了大部分视线,没有发现后面车辆行驶过来,所以才走着横穿马路。2,电动车是为了超越前面的公交车所以行驶至机动车道,并且加快了速度,撞到了我。像这样的情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谁的责任大,比例是多少?我26岁,如果可以报工伤属于几级伤残?谢谢!
2012-11-27 13:48 哪来梅花一季……(江苏-无锡)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1-27 13:27
当时没报警的话,交警一般不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只会出证明,所以很难申请工伤。
2 110网律师 2012-11-27 13:48
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很难认定的上工伤的。
3 110网律师 2012-11-27 13:48
你好,需要报警出具事故认定书的。
4 孙新律师 2012-11-27 13:53
可以申报工伤;具体的伤残等级,应当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仲裁;
5 王晔律师 2012-11-27 14:02
当时没报警,交警一般不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只会出证明,所以很难申请工伤。 现在报警,请警察帮助调取当时录像,有可能找到肇事者。根据录像,警察或许能做出事故责任认定,可以试试看。
6 110网律师 2012-11-27 14:08
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认定,建议咨询交警。
7 2012-11-27 17:01
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依法作出,你的情况符合申请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