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时间 我是教师,我于1986年在单位受伤致残,后来办理工伤认定,教育局的手续全部办完后,放在我的档案袋中,这期间我恰好办理了病退,病退时,教育局告诉我工伤给加10%的工资,后来就退休了,可以现在我看档案时发现,我当时的工伤认定并没有上报人事局,没有被人事局批准,病退时并没有加5%的工资,也就是说我到现在为止并没有办理工伤认定,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2010-06-04 09:26 piaoyi……(黑龙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04 09:30
受伤之日起一年以内。
2 110网律师 2010-06-04 21:59
1986年时工伤认定不用主管部门批准。你的工伤已经认定了,不需重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