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欠别人钱。他找不到我哥。他就威胁我以前坐过牢。在小区故意说出我坐过牢。破坏我名誉。犯罪吗? 以前坐过牢。他人用喇叭在小区内说我坐过牢。破坏别人名誉。构成犯罪吗?
2012-11-26 19:12 102779……(陕西)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1-26 19:18
一般不构成犯罪
2 孙新律师 2012-11-26 19:20
报警吧,侵犯了你的隐私。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11-26 19:28
侵犯到你的合法权益。
4 康治斌律师 2012-11-26 19:31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建议你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公安机关应按以上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3,他的行为也将构成侵权,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建议你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公安机关应按以上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3,他的行为也将构成侵权,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11-27 10:51
侵犯隐私,可以报警处理。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11-27 12:44
如果是事实,不是侵犯名誉行为。属于侵犯隐私。但是不构成犯罪。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11-27 15:40
侵犯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