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律师你好:本人女今年27,未婚,因为拆迁个人分到40个平方 还有40个平方是照顾的要花点钱 当时是房子上的钱抵消掉我那个照顾40平方要出的钱 我奶奶是户主但是她的平方卖掉了 请问下现在户主是变成我父亲了吗 因为我父亲重男轻女 我父亲说不给我 也就是我该得的安置房不给我。 我该怎么拿回我的安置房 听人家说只要我出钱 把那时候房子上面抵消的钱给我父亲 写个协议就行 请问下 是不是照这个手续走 怎么办理 还有那个协议该怎么写 麻烦请详细说明下 不是很懂这个 而且当时拆迁的时候我资料都没有给我看过
2012-11-26 14:58 nicole……(江苏-常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11月27日 12时32分
1、拆迁安置协议按照户主确定被拆迁人,其他家属根据户籍或照顾安置人口的政策活动拆迁补偿;因此,在家庭无协议或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即使办理拆迁安置房产权证也是按照原户主确定产权人。
2、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属于自己的拆迁份额;你和你父亲协商一致,也可以获得拆迁安置房产权的期待权。
如有疑问,可电联或面谈。
法条参考:
《常州市市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二十四条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对象为在征地房屋拆迁范围内拥有合法住宅房屋产权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被拆迁人及其家庭成员。
被拆迁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员,可列入安置对象:
(一)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义务兵军人;
(二)原有常住户口的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
(三)原有常住户口的正在劳教或服刑人员;
(四)在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前出生、婚嫁落户的人员;
(五)按有关政策规定应列入拆迁安置的其他人员。
被拆迁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员,不列入安置对象:
(一)租住、借住征地拆迁范围内房屋的;
(二)因入托、入学等原因,户口报在征地房屋拆迁范围内的“空挂户”;
(三)按有关政策规定不应列入拆迁安置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五条拆迁住宅房屋实行统一安置的,安置建筑面积为人均不超过40平方米。安置户型根据安置面积与安置房具体户型建筑面积最接近的原则确定。
2、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属于自己的拆迁份额;你和你父亲协商一致,也可以获得拆迁安置房产权的期待权。
如有疑问,可电联或面谈。
法条参考:
《常州市市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二十四条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对象为在征地房屋拆迁范围内拥有合法住宅房屋产权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被拆迁人及其家庭成员。
被拆迁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员,可列入安置对象:
(一)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义务兵军人;
(二)原有常住户口的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
(三)原有常住户口的正在劳教或服刑人员;
(四)在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前出生、婚嫁落户的人员;
(五)按有关政策规定应列入拆迁安置的其他人员。
被拆迁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员,不列入安置对象:
(一)租住、借住征地拆迁范围内房屋的;
(二)因入托、入学等原因,户口报在征地房屋拆迁范围内的“空挂户”;
(三)按有关政策规定不应列入拆迁安置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五条拆迁住宅房屋实行统一安置的,安置建筑面积为人均不超过40平方米。安置户型根据安置面积与安置房具体户型建筑面积最接近的原则确定。
2 孙新律师 2012-11-26 15:07
委托律师办理
3 孙新律师 2012-11-26 17:10
你好,建议能来电详谈。
4 110网律师 2012-11-27 11:53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分家析产,拿回属于你的房屋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