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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婚前经营一茶庄,婚后由女方经营,男方出走无音讯,现离婚,女方可否取得经营权?
男方在婚前经营一茶庄,婚后由女方经营,男方出走无音讯,现离婚,女方可否取得经营权? 女方可否要求男方支付男方出走3年间孩子的抚养费?
2012-11-26 11:01 doujia……(山东-济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俊律师  电话:17631394631  2012年11月26日 11时15分
你好!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可以主张。
2 110网律师  2012-11-26 11:04
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费
3 110网律师  2012-11-26 11:15
你好,可以主张抚养费
4 110网律师  2012-11-26 11:25
你们如果在离婚协议没有约定茶楼的归属的话,经营权贵南方,但现在男方没有失踪的话,你可以经营,享受收益。
5 110网律师  2012-11-26 11:51
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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