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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个月在佛山百纳中心,即广佛电商城买了间小公寓,当时销售人员说是30年使用权
前几个月在佛山百纳中心,即广佛电商城买了间小公寓,当时销售人员说是30年使用权 前几个月在佛山百纳中心,即广佛电商城买了间小公寓,当时销售人员说是30年使用权,如在30年内开发商毁约则以销售价为基数按照一定比率进行赔付。 然后到交完首付后,开发商才拿合同出现给我看,谁知与原来的承诺严重不符,合同只注明使用权是20年加赠10年,我想问:这样的情况我可以要求退房吗?怎样操作才能拿回我交的20多万呢?
2018-06-02 11:18 小昆虫(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06-02 11:33
根据合同约定的协商或者起诉。
2 封华清律师  2018-06-02 11:56
你好,具体要看你们双方所签的协议合同内容再做定论,需要对各项问题进行妥善解决才可以处理。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3 柯朝政律师  2018-06-02 16:11
你好,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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