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盗伐的林林,刑事责任的标准是什么 林业法中"第四十三条 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想请问,什么样的情节才构成犯罪?罚款标准又是什么?刑事责任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2010-06-03 21:19 心香一片(安徽-宣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04 17:09
请你在网上搜索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