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纠纷 A(女)今年67岁,于2003年10月和B(男)在沧州同居至今,现在想分开,但他的女儿们过来要钱。他现在每月有2000元工资,前几年只有1200元,有存款3万元,加上他的房补贴1.5万元,共4.5万元。他今年住院花了1.6万,A又给了他2.2万,他的女儿还不干,还要要回房补贴1.5万元,A该怎么办?
2010-06-03 19:51 xy乐乐(河北-沧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6-03 21:40
可以不给。因为没有登记 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方无权分割
2 孙新律师 2010-06-04 10:34
可以报警或诉讼解决。详情可向律师咨询。
(邯郸彭磊律师答复 手机 15127066200 QQ 15424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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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孙新律师 2010-06-04 11:07
不用给的
4 孙新律师 2010-06-04 14:02
不用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