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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 我于2010年5月25到璧山县妇幼保健院检查,当时已怀孕55天。医生说没有看见卵黄囊、胚芽、胎血管搏动以及没有发现宫外孕。一周后,我到重庆市妇幼保健院检查,医生确诊是宫外孕。我当即做手术。手术后我的右输卵管被切除。这使我再次怀孕的机会大减。我想咨询一下:璧山县妇幼保健院是否由责任?如果有,他应该怎样赔偿?
2010-06-03 16:25 wangdo……(重庆-壁山)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03 16:28
有误诊误治的情况,你可以依法主张赔偿。
2 孙新律师  2010-06-03 16:41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0-06-03 21:38
如果觉得医院的医疗行为的确存在过错,可以先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医疗过错鉴定,然后再起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再做医疗过错鉴定,根据过错程度等因素共同决定赔偿金额。
4 110网律师  2010-06-04 13:48
如果觉得医院的医疗行为的确存在过错,可以先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医疗过错鉴定,然后再起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再做医疗过错鉴定,根据过错程度等因素共同决定赔偿金额。
5 孙新律师  2010-06-04 16:10
做个医疗过错鉴定。
6 祝永根律师  2010-06-10 17:19
你好!
可以申请鉴定以确定妇保院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要求赔偿!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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