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是2婚,现在继父去世了,继父还有个女儿,有结婚证,房产证有我母亲的名字 我的母亲是2婚,现在继父去世了,继父还有个女儿,有结婚证,房产证有我母亲的名字,现在继父的女儿要求分割他父亲的遗产,就一套房子,和20个月的工资,可是我母亲还健在,她可以分割财产么
2018-05-28 22:07 ask201……(北京)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8-05-28 22:18
您好,继承纠纷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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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何峤巍律师 2018-05-28 22:26
没有遗嘱 有权分割
3 申维丰律师 2018-05-28 22:30
您好,没有遗嘱 有权分割
4 常路律师 2018-05-28 22:42
您好,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主张多分。
5 赵江涛律师 2018-05-28 23:50
继父的女儿可以要求分割他父亲的遗产
6 孙新律师 2018-05-29 05:27
可以分割继承父亲遗产份额
7 谷友军律师 2018-05-29 06:02
她可以分割财产
8 王艳玲律师 2018-05-29 07:54
可以继承分割属于他父亲的遗产份额
9 苏荣杰律师 2018-05-29 10:11
您好,无遗嘱时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10 孙新律师 2018-05-29 10:43
您好,她可以继承属于他父亲那一半遗产的一部分,要看一共有几个继承人,然后才能算是几分之几。
11 怀向阳律师 2018-05-29 10:55
您好,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主张多分。
12 顾倩团队律师 2018-05-29 17:13
您好。原则上继承开始后,一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你的母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按份继承,如有争议可诉讼解决
13 宋超律师 2018-05-30 10:44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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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已去世十多年,房产证现在还是父母的名字,母亲想把房子赠予儿子,女儿有没有继承权
3个回复你好我是家中的女儿还有两个弟弟,父亲去世,家中有三套房子都是父亲的名字现在母亲住一栋
2个回复父亲去世母亲是疯子,房产证是他父亲一个人的名字,女儿结婚户口已经搬出去了
3个回复父亲已去世,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母亲的,她将房产分给三个儿子,根本不考虑女儿
1个回复拆迁还建,房产证上写母亲和儿子的名字,,女儿已分一套房。将来母亲的房产女儿是否还有权力继承?是否需要
5个回复我母亲5年前去世,有一套房产,房产证上是我母亲的名字。现在父亲准备结婚
4个回复你好,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现已去世,怎么过户到母亲和我名下。我现在已婚,父亲是我结婚前过世的
2个回复家里房子拆迁,房产是我母亲的名字但我母亲已过世,现在我继父拿了房产证想独吞拆迁款
3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