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合法租赁的土地被政府征用了,我的租金应由谁补偿 2010年3月6日,我爱人租赁村民土地,计划发展食用菌,租赁期:是“满足国家最长年限”(之前政府没有任何告知这块地政府要征用)。接着我开始申报项目,通过合法申报,取得了相关部门的批文并立项,正当我准备建设厂房时,政府告知这块地政府要修建老年公寓,再一年后政府开始大规模测量土地并征用,我这块地也被征用了,我的租金应由谁补偿?
2012-11-23 23:18 zhch03……(湖北-恩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胡永红律师 电话:18963929221 2012-11-24 17:48
应该由政府全权对你进行全部的补偿。详情来电
2 110网律师 2012-11-24 10:43
应该由政府补偿
3 110网律师 2012-11-24 11:34
应由政府适当补偿你的损失包括租金及前期准备的费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