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刑法,第七十七条 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 旧刑法,第七十七条 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请问:“ 采取强制措施”是指什么措施?”93年的案子还有“收容审查”,算不算强制措施?谢谢!
2018-05-25 16:23 毛毛(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潘怀宣律师 2018-05-25 16:39
是什么原因被收容审查的。
相关法律问题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的犯罪嫌疑人法定期限是多久
3个回复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
1个回复不是案件核心人物,检察院退侦一退时公安机关会主动给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
7个回复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这个时间是按法院起诉算起
1个回复因经济合同诈骗公安机关立案后,犯罪嫌疑人是会被采取强制措施,诈骗金额为7万元
8个回复公安机关是否能对嫌疑人立即采取强制措施
3个回复公安机关说:只要对一案件以事立案就可对多人采取?强制措施
0个回复这样是否可以去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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