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的这种行为是属于非法集资(融资)还是乱收费? 商场现在告知,在过几个月合同到期时,新的收费方式变成:每个摊位要一次性交5年的摊位费,并且还要交抵押金5万。而之前一年的摊位费是季度结算,且抵押金是3万
这样交费的方式,商场可以获得十几亿元左右的大额资金,商场的这种行为是非法融资集资,还是乱收费呢?
如果举报,应该向哪级部门举报?
这样交费的方式,商场可以获得十几亿元左右的大额资金,商场的这种行为是非法融资集资,还是乱收费呢?
如果举报,应该向哪级部门举报?
2012-11-23 20:18 法律问题请教……(天津)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11-23 20:46
都不属于。
2 孙新律师 2012-11-23 21:15
合同显失公平,可以拒签,但不签合同,极可能导致撤场。
3 孙新律师 2012-11-24 09:18
商场摊位出租与你的承租完全是一个租赁合同关系,租赁价格及租金收取方式双方协商确定。租金等商场自己决定,他人无权干涉,你对商场租金等条件不认可的可以不租。
4 孙新律师 2012-11-24 11:24
都不属于,如果这种合作方式你不能接受,只能是合同到期时,你不再与商场合作,撤出商场。
5 孙新律师 2012-11-24 19:14
都不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