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婚姻法怎么定义这个房产 婚前由父母转帐到我的银行帐户出资付的房屋首付款,由两个人银行按竭贷款,但女方要求房产证写名才结婚,事实也如此,房产证出来有两个人名字后4天她才愿意去领结婚证,婚后也一直是我自己在还贷,现在结婚才5个月她就要求离婚,并分割房产,在这样一个情况下,我父母不同意,她们是不是可以要求我们偿还购房的费用?这样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女方是不是也要承担这笔债务才能分割房产?
2012-11-23 17:04 weqwqe(广东-中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2-11-23 20:10
有2个人名字,为共有,离婚时一般平分,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1-23 20:51
共同财产
3 覃向红律师 2012-11-24 18:06
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要看你们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