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失窃,报案未销案,已赔偿等价物,12月份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吗? 4月中旬同事失窃,报案后,保安与警察都来录过口供,最终锁定他为嫌疑人,将其一人留在保安亭接受调查,期间他招供“已将盗窃四千元相机销赃,金额为一千元”,事后赔偿等价相机一个,无发票,失主未销案,同年12月份失主想追究其刑事责任可以吗?
2012-11-23 14:11 总会有好人的(湖北-武汉)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1-23 14:13
可以追究
2 王爱英律师 2012-11-23 14:16
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3 孙新律师 2012-11-23 14:21
失主可向公安部门请求。
4 110网律师 2012-11-23 14:31
确实已经构成盗窃罪,如果已经立案,可能很难撤消了。
5 110网律师 2012-11-23 14:37
你好。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6 孙新律师 2012-11-23 14:45
可以追究责任;
7 110网律师 2012-11-23 14:51
可以追究责任;
8 110网律师 2012-11-23 15:05
可以继续追究刑事责任,退赃只是量刑考虑的因素
9 孙志军律师 2012-11-23 15:47
可以的。
10 武昌陈哲律师 2012-11-23 18:00
报案后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
11 110网律师 2012-11-26 10:52
你好,金额达到2千元,即可构成盗窃罪的。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涉嫌盗窃罪,量刑起点在三年以下。但最终的宣告刑还要结合全案的从轻、减轻情节来认定。在本案中,如你有积极赔偿、认罪悔罪等从宽情节,可从轻处罚。 建议请律师为你提供帮助,指明从宽的情节,提供法律策略与技巧,争取最轻处罚,积极争取判处缓刑(即不用坐牢)或者免于处罚。如需进一步了解或者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涉嫌盗窃罪,量刑起点在三年以下。但最终的宣告刑还要结合全案的从轻、减轻情节来认定。在本案中,如你有积极赔偿、认罪悔罪等从宽情节,可从轻处罚。 建议请律师为你提供帮助,指明从宽的情节,提供法律策略与技巧,争取最轻处罚,积极争取判处缓刑(即不用坐牢)或者免于处罚。如需进一步了解或者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