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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地的,现在在哈尔滨,由于各种原因过不下去,对方不同意协商离婚
我是外地的,现在在哈尔滨,由于各种原因过不下去,对方不同意协商离婚 我是外地的,现在在哈尔滨,由于各种原因过不下去,对方不同意协商离婚,我想起诉离婚,必须回对方户籍所在地起诉吗?有的说在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也可以,我们租房子住,法院说需要房东的租凭合同,我没有,除了租房合同,其它的怎么换可以证明……
2018-05-14 15:18 小燕子(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8-05-14 15:21
一般是原告就被告,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去提起诉讼。
2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8-05-14 15:24
你好,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05-14 15:24
这是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
4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8-05-14 15:35
你好,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8-05-14 20:29
你好,请咨询相关部门
6 何翠主任律师  2018-05-14 15:18
有居住证吗?
7 法律咨询律师  2018-05-14 15:19
有对方的暂住信息。
8 110网律师  2018-05-14 15:23
这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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