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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中介的房子,押一付三,租期一年,剩最后一季度,要提前退租,中介让交200%违约金
租的中介的房子,押一付三,租期一年,剩最后一季度,要提前退租,中介让交200%违约金 关于违约金的问题,合同上已写明。不过租房之前经纪人承诺的一些条件都没有兑现,而且合同上写“任何口头承诺均无效”,这样经纪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欺诈?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我是没钱交了,我直接走人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如果中介向法院起诉我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2012-11-20 23:21 ihack(北京-西城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2年11月21日 09时50分
合同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的,没有违法内容就是有效的,但法律规定违约金最高 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超过的部分无效。
所以你提前退租只要主动承担法定违约金即可,约定的无效。
2 李建成律师  2012-11-20 23:26
明显有失公平的合同是无效的,还要看具体案情
3 赵江涛律师  2012-11-20 23:45
要看合同
4 孙新律师  2012-11-21 08:23
合同有效,对方没有履行义务的可以要求对方履行或赔偿,同样你违约了也要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5 李同红律师  2012-11-21 08:31
需要根据合同内容判断,建议找律师面谈。
6 孙新律师  2012-11-21 09:36
您好!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关于口头承诺的这种免责条款你可以主张此部分无效,其余的违约责任的问题,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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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孙新律师  2012-11-21 10:07
——视合同的约定而定,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审查合同较妥,或者如有需要,可以致电咨询。
8 徐卫东律师  2012-11-21 23:22
合同有效,法律规定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超过的部分无效,所以你提前退租只要主动承担法定违约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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