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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0年前起诉离婚,自己带孩子过,之后又起诉要求前夫给抚养费,只给付了一个月的
我10年前起诉离婚,自己带孩子过,之后又起诉要求前夫给抚养费,只给付了一个月的 我10年前起诉离婚,自己带孩子过,之后又起诉要求前夫给抚养费,只给付了一个月的。至今没有联系过。一个月前打听到电话号,要求给付抚养费。还是没有结果。理由是他没有稳定工作和住所,没钱。孩子14岁了,我也力不从心了。
2018-05-09 15:47 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05-09 15:51
这是可以诉讼来要求支付抚养费的
2 夏之威律师  电话:13524907984  2018-05-09 15:52
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3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8-05-09 16:07
你好,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不懂程序上的问题,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帮您争取最大利益。若需法律帮助,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
4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8-05-09 16:25
你好,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5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8-05-09 16:26
你好,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6 110网律师  2018-05-09 15:54
可以要求的
7 郑凤丹律师  2018-05-09 16:10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没有支付的抚养费
8 陈晓云律师  2018-05-09 16:24
直接起诉要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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