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假证抵押 去房管中心验证朋友抵押给我的房产证,结果是假的,被没收。房管中心开给我一个“假证收缴证明”,上面写明了证件种类、证件号、权利人、房屋坐落。在收缴单位落款前写着“如不服本收缴行为,可在接到本证明之日起六十天内向浙江省建设厅或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可在三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为不想过早走法律途径,给别人一次机会,有几个问题请教专家
一、如果半年后必须要走法律途径,这个证明会有效吗?
二、我跟他签有字据,写明若他不准时还款,抵押给我的房产将归我所有。但是字据上的房屋坐落也是假证上的假地址。
我该怎么办?
因为不想过早走法律途径,给别人一次机会,有几个问题请教专家
一、如果半年后必须要走法律途径,这个证明会有效吗?
二、我跟他签有字据,写明若他不准时还款,抵押给我的房产将归我所有。但是字据上的房屋坐落也是假证上的假地址。
我该怎么办?
2010-06-01 21:37 cccoc(浙江-宁波)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钱亚芳律师 电话:13516808493 2010年06月01日 22时09分
建议你及早要求对方履行真正的抵押权或提起诉讼,房产抵押必须以房管局抵押登记为准,你现在的债务事实上是无抵押权的.回复供参考,如有帮助请采纳.
2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0-06-02 07:39
及时起诉,保护你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