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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3号跟中介,房东签订了三方的购房合同,我当时问中介
2018年4月13号跟中介,房东签订了三方的购房合同,我当时问中介 2018年4月13号跟中介,房东签订了三方的购房合同,我当时问中介,我说我的社保是有补缴的,中介说不碍事,只要连续交24个月就行,然后我把我的南京app上社保缴费记录给中介看,中介说没事,可以购买,现在我去开购房证明,说我社保有两个月是补缴的,不能开购房证明,我感觉中介欺骗了我,让我赶紧签订购房合同,房主还让我给她还房贷,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合同能作废吗?因为我没有购房资格,只有两个月后才能购房。中介却说我能购买,且着急让我签合同。该怎么办啊。我是在南京的。
2018-05-07 12:14 Pardon.(江苏-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朱正洪律师  电话:18705173692  2018-05-07 14:47
结合合同协商顺延;
2 陈铠楷律师  2018-05-07 12:23
你好!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协商不好可起诉。
3 110网律师  2018-05-07 12:43
你好!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协商不好可起诉。
4 陈晓云律师  2018-05-07 12:56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5 蔡庆涛律师  2018-05-07 13:28
你好,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协商不好可委托律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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