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私自占业主公摊。 您好,我家一楼的公用地方被物业占用作为物业人员宿舍,只隔出一小部分作为走道和待客的地方,未经过我们业主许可,问物业说是之前规划局规划好了的,不能改,请问物业这么做有没有合理吗?还有就是我们能不能因此少交物业费。(别的楼所有的地方都是待客的地方,装修的档次也比我们高)
2012-11-18 23:58 cxjcxj(天津-和平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11-19 11:53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2 齐志龙律师 2012-11-19 08:38
协商不成可起诉
3 崔建东律师 2012-11-19 09:25
首先要弄清物业用公摊的依据,有无证据证明。然后方可处理。
4 孙新律师 2012-11-19 09:39
确实属于物业抢占公共面积,当然不合理。建议不要以补缴物业费对抗,没有业委会的话,可以联系业主,起诉要求物业回复原状。
5 孙新律师 2012-11-19 09:57
看该房屋是否有正式的建房许可等手续。但即使违章建筑,可要求物业拆除但不能因此少交物业费
6 孙新律师 2012-11-19 10:50
——确实属于的情况下,并且物业并未获得合法手续的,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如有需要,可以致电咨询。
7 王德民律师 2012-11-19 16:55
你可以起诉物业公司要求出具相关批件以及业委会同意的书面文件,如果没有,就可以要求拆除建筑,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