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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酒后驾驶与我正常驾驶的车辆相撞,致我受伤,请问怎么处罚?
对方酒后驾驶与我正常驾驶的车辆相撞,致我受伤,请问怎么处罚? 2012年11月18日临晨0点10分,我驾驶柳州五菱小货车在镇边道路上行驶与相向行驶的普桑轿车相撞,致我受伤,对方将我送到医院检查,此时我发现对方有酒驾嫌疑,让后报案,肇事致检测酒精含量巳过二小时,仍检测为酒后驾驶,请问对方应受到怎样的处罚?谢谢!
2012-11-18 22:22 风林男(浙江-台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11-19 06:31
对方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对你的民事赔偿。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11-19 10:55
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对你的民事赔偿。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11-19 13:52
对方要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2-11-18 22:59
你好:要承担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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