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拒的因素 我现在租的店面是房管处的,房东是从公家那租来在转租给我的,她电话打来说房子到今年12月底要收回了,她说是因为有了不可抗拒的因素出现了(说公家要把店面拿来拍卖了)这算不可抗拒的因素吗,在法律上能成立吗
2010-06-01 18:23 平淡£如水(浙江-衢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游飞保律师 2010-06-01 19:11
提前收回房屋,是违约行为,可提请诉讼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具体操作,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0-06-01 19:34
提前收回房屋,是违约行为,可提请诉讼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具体操作,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3 刘江律师 2010-06-01 20:07
具体当面咨询律师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