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我巳起诉三次离婚,第一次和第二次湖北省区法院以两人关系没有完全破裂,没有提供分居两年证据
我巳起诉三次离婚,第一次和第二次湖北省区法院以两人关系没有完全破裂,没有提供分居两年证据 我巳起诉三次离婚,第一次和第二次湖北省区法院以两人关系没有完全破裂,没有提供分居两年证据。2018年4月26日第三次开庭,被告也承认分居两年多,而且三次开庭被告没出席,而法院因被告没出席,将案子递交简易程序开庭。离婚我折腾三年,原以为法律是公正,谁知处处欺负我个弱女子,生无活路。
2018-05-03 23:47 ask201……(湖北-黄冈)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彭功平律师  2018-05-04 08:49
你好,第三次没有判离的原因是什么?
2 钟哲律师  2018-05-04 09:44
可以继续起诉
3 刘琬琳律师  2018-05-04 10:59
你好,离婚不判离的原因有很多,你在法庭上提供的证据不足,可以补充证据,你是在哪个法院起诉的?
4 谢涛律师  2018-05-04 11:11
第三次如果法院还没判离建议上诉
5 110网律师  2018-05-04 11:30
您好!你应该找个律师,专业人做专业事,你耗不起,但是最后还是能离掉婚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