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区30米内不得开饭店的问题 你好!本人在苏州园区要转一家茶餐厅。这家茶餐厅位于居民区附近,之前茶餐厅都有营业执照的。现在我要做法人变更,要重新办理营业执照,工商局说饭店距离居民区30米,不给我们审批。我在网上查到,说可以与居民区的居民协调,如果大部分居民同意,即可审批通过,是这样吗?另外,这家茶餐厅之前由于拖欠员工工资,老板携款逃走,现在法院在处理此案,法院那边说我们转此茶餐厅的话,他们可以出面与工商局商谈。这样能谈成吗?
2010-06-01 12:19 pzb(江苏)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0-06-02 15:37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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