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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请律师帮助
房产问题,请律师帮助 有处住房,2,3十年前因为当时盖房人王某已有一土地证,后此住房办土地证时就随便用了没有出嫁的妹妹名字,现在该住房因为拆迁被安置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房产证依旧是其妹妹的名字,现在其妹妹承认房子产权与其没有任何关系,但要求给予经济补助,王某也同意,而该房产目前还不能上市过户,其妹妹却现在因为自己家的经济原因要求现在就把钱给其,并声称绝对不会反悔,以后肯定无条件配合过户,现在王某就想问下,让其妹妹写个书面的承诺,这份承诺该怎样写才能真正保障到王某的利益,并且如其妹妹反悔,也能成为在法律上有力的证据,此份证明是否通过公证处办理公证,烦请指教,谢谢
2008-12-10 13:28 西瓜0126(江苏-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12-10 14:59
写明收到补偿后不再对住房提出其他方面的要求包括产权要求,并配合住房出售及产权过户等。最好办理公证。
2 110网律师  2008-12-12 13:03
不必须进行公证,但是公证后更加稳定。协议是综合具体情形予以拟定的,没有格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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