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熟悉绵阳市计划生育条例的律师帮帮我 我2002年的时候非婚生育了一个女孩,2005年与男方感情破裂分开,所生小孩由男方抚养,户籍也上在了男方。2010年与现在的老公结婚,有结婚证,我老公是初婚,以前未曾生育小孩。今年初怀孕了,由于长期在外打工所以未回家办理准生证。生了小孩以后,绵阳市计生局要对我们进行罚款,罚4W8,罚款的理由是:我与我老公是不符合政策的生育行为。通俗的讲就是我已经非婚生育了一个小孩,就不能再生育,就算我老公未曾生育过也不能再生育,如果我的情况是离婚再婚就可以再生育,可是我的情况不能算做离婚再婚。照绵阳市计生局的条例来,那我新组合的家庭就一个小孩都没有,太不合理了。
请各位熟悉绵阳市计生条例的律师帮帮我,绵阳是不是真的有这样一个条例。
请各位熟悉绵阳市计生条例的律师帮帮我,绵阳是不是真的有这样一个条例。
2012-11-16 11:09 liliya……(四川-绵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11月16日 22时19分
你好,你是可以享受再生育政策的,只是你未及时办理再生育的证件,需要交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建议你可以向上一级计划生育部门反应你的情况。
2 都燕果律师 2012-11-16 11:11
建议直接咨询一下当地的计生部门
3 李小利律师 2012-11-16 11:15
你好,你享有生育权,但是未办理准生证,是需要缴纳一定罚款的,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4 110网律师 2012-11-16 12:01
你好!你享有生育权,但是未办理准生证,是需要缴纳一定罚款的。建议你详细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如需法律帮助、有疑问的,欢迎来电或预约来所详细咨询。
如需法律帮助、有疑问的,欢迎来电或预约来所详细咨询。
5 110网律师 2012-11-16 13:04
你享有生育权,但是未办理准生证,是需要缴纳一定罚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