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教育机构老师,前段时间有几个幼儿家长联系我给孩子排练一个节目 我是一名教育机构老师,前段时间有几个幼儿家长联系我给孩子排练一个节目,是家长个人与我个人之间的,和机构没有签署任何协议,不产生任何费用,在排练休息时间孩子们在玩儿蹦蹦床的时候,有个孩子从上面跳下来不小心将耳朵刮破了。是耳垂那里破了个小口子,医生说缝针,家长来找我负责任,要我负全责,我应该负全责吗?需要承担责任吗?如果需要的话负那些责任,另外是家长自己联系我希望我给孩子排练的,我也是出于熟人关系空余时间来做这件事,现在出了这种情况挺郁闷的
2018-04-26 19:30 卢烟(山西-吕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超律师 2018-04-26 19:32
可以要求鉴定责任
2 陈晓云律师 2018-04-26 20: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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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教育机构老师,前段时间有几个幼儿家长联系我给孩子排练一个节目
1个回复一幼儿在校课外时间,另一个孩子不是故意刮伤弄他的脸部后,老师和家长及时去卫生院处理伤口
2个回复您好,我孩子是一名高一住校学生,前段时间在校吸烟被老师逮住,学校没通知家长
0个回复我在教育机构当一名英语老师,前不久给一个孩子上课,这个孩子得了水痘
2个回复您好,我是一名学生,因为前段时间报了一个学英语的机构,但是由于路途远
0个回复你好,我是一名幼儿老师,孩子跟家长说我打孩子
1个回复我是一名幼儿园老师,一个孩子写字时把另一个孩子眼睛划伤了,划伤孩子家长给带的俩头铅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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