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扎失败导致妻子意外怀孕医疗卫生机构有责任吗? 我是丈夫第二任妻子,他与前妻生有一女,跟丈夫。三年前我与丈夫结婚并生下一子后,丈夫于儿子生下十多天后就主动去当地计划生育服务站做了结扎手术。但前几日我见月经迟来了十多天,担心是妇科问题就去医院照了B超,诊断为早孕,后来我又用验孕棒做了尿液测试,结果是已怀孕。但我丈夫是有单位的,我们也没有打算再生小孩了。请问发生这样的情况医疗机构方面有责任吗?除了免费人流外可以要求其它的赔偿吗?(如精神和身体损害)
2012-11-15 19:40 138226……(广东-佛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1-15 19:48
如果确属医疗手术造成的,医疗单位负有赔偿责任,可以身体权受侵害主张相应精神赔偿
2 110网律师 2012-11-15 20:26
可以要求医院承担全部责任。
3 陈健辉律师 2012-11-16 20:58
可以要求医院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