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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大家好! 上午11点10分左右,我骑两轮电动车(无
各位律师,大家好! 上午11点10分左右,我骑两轮电动车(无 各位律师,大家好!
    上午11点10分左右,我骑两轮电动车(无车登子、小型的)在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去接孩子。看到前方有一人扶着一辆两轮电动车,与东西方向公路成90°角站立,所站位置在斑马线上非机动车道处,非机动车道大约3米宽,被站立的电动车占据了大约三分之二不到的样子,她的电动车前轮离马路牙子还有1米多的样子,以我当时的车速完全可以通过,就在我通过的时刻,本来站立停止扶电动车的人,又突然向前推车走动,我躲闪不及,致使我的两轮电动车与那人的电动车剐蹭,那人也随车摔倒,由于我的车速很慢,再加上极时刹车,我没有摔倒,我的电动车也没倒,我一看对方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就急忙先雇车送去医院检查,还花钱做了胸部加强64排CT,检查结果没病,大夫当时不主张住院,甚至连药都不开,对方非要住院,就这样对方自己出钱住了10天院,又花了5000元,最后还报了警。请问尊敬的各位律师?我有责任吗?我已经给她出800多元检查结果没病,后续对方自己出钱住院费用,需要我赔偿吗?请问我国现行“小型两轮电动车,不带脚蹬子”是属于机动车吗?我应该给他赔偿吗?在这里真诚的谢谢各位律师!
2018-04-24 14:29 ask201……(河北-唐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玲律师  2018-04-24 15:00
报警由交警定责出具责任认定书
2 徐卫东律师  2018-04-24 15:14
你好,需要报警,交警定责的
3 闫燕律师  2018-04-25 11:15
交警定责
4 田玮律师  2018-04-26 07:13
等待事故责任认定吧,对方斑马线上推车走,你一般有责任的。合理的费用依据责任比例负担,过度治疗费用你可以主张不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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