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酒店出纳,17年底己交清公司财务手续,且公司经理和会计都己签字认可 我是酒店出纳,17年底己交清公司财务手续,且公司经理和会计都己签字认可,18年过完年后,公司经理在未通知本人的情况下,撬开了保险柜,拿走了帐本、单据、借据、现金以及私人物品金银首饰,请问这是否属违法行为。已报警,但未能解决,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2018-04-23 16:53 ask201……(湖南-长沙)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8-04-23 17:35
属违法行为
2 陈铠楷律师 2018-04-23 18:14
属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