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诈骗罪问题 我爱人经营一处小型美容院,通过他人介绍得知有人在做美白化妆品,我爱人与她进行联系,声称可以以加盟方式代理美白化妆品,由于我爱人缺乏法律知识,未与她签订合同,也未获得加盟权,前期说2万元可以满足开店需求,钱款通过支付宝转过去后又声称金额不够,还需打款1万元,我爱人又将1万元打到对方支付宝账户。待货物到达,清点货物发现与清单相符,但依旧不能满足开店需求,还需另行从她处采购化妆品。她在主观情况下对我爱人进行隐瞒货物真实价值、开店所需必要产品、加盟真实情况,请问她的这种行为是够属于诈骗罪的范畴?
2018-04-22 10:37 yumen3……(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18-04-22 10:43
合同纠纷吧
2 陈铠楷律师 2018-04-22 11:40
你好!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