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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顺丰员工,19日早上7点多上班途中骑公司的电瓶车在黄兴路由南向北正常直行
你好我是一名顺丰员工,19日早上7点多上班途中骑公司的电瓶车在黄兴路由南向北正常直行 你好我是一名顺丰员工,19日早上7点多上班途中骑公司的电瓶车在黄兴路由南向北正常直行,我在保持安全距离情况下超车时刚骑行一半时骑行在我右边的电瓶车没有任何预兆就突然车头往左边拐了下碰到了我车的后部,连人带车给到了,导致对方嘴吧脸部和腿上手都有受伤,我将他扶起并打了110,交警过来后他们用上海话交流,我一句也听不懂,交警就过来直接给我个单子判我超车影响他人引起交通事故,我是全责,对方无责。也没有问我任何问题,交警大队扣留了我们的车。
现在我想了解下
1.这种交通事故对方有责吗?
2.车子损坏和伤者的医疗费用由谁来承担?
3.这期间的误工费由谁承担?
4.这算工伤吗?公司保险会理赔吗?如何理赔?
2018-04-21 09:05 奇思妙想~尚鹏17742486161(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任涌律师  2018-04-21 09:07
交警认定的啊
2 110网律师  2018-04-21 09:08
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医疗费等由过错方承担。
3 严中承律师  2018-04-21 09:30
你要对事故责任认定有疑问的,可以3日内提出复核,怎么赔偿是以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依据。你受伤了么?你说的工伤是你自己?照目前看来,交警判你全责,如果你受伤是不属于工伤的。
4 颜培卿律师  2018-04-21 10:07
1超车造成事故一般后车全责
2你全责 你承担
3对方已到退休年龄,除非有工作,否则没有误工费
4不属于,不会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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